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定金是否可以返还?
我之前签了个房屋买卖合同 ,还交了定金。现在发现合同无效了,我就想知道这交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啊?我挺担心钱打水漂的,毕竟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探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定金是否可以返还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理应返还定金。因为合同无效后,基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需要返还。这是遵循恢复原状的原则,让双方的财产状况回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不过,如果合同无效是因为交付定金一方的过错导致的,同时收受定金方因合同无效遭受了损失,那么交付定金方可能不仅不能要求返还全部定金,还需要对收受定金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反之,如果是收受定金方的过错致使合同无效,交付定金方不仅可以要求返还定金,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在实际处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返还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以及是否存在损失等因素。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