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能否以有犯罪记录为由不予录用?

我之前有过犯罪记录,最近找工作时,好几家单位在得知我有犯罪记录后就拒绝录用我。我想知道,用人单位仅仅因为我有犯罪记录就不录用我,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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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歧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用人单位以有犯罪记录为由不予录用,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一些特定的职业和岗位,法律明确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从事。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三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三条也有类似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检察官。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这是因为这些职业涉及到司法公正、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重要方面,对从业者的品行和信誉要求极高,所以法律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其次,对于一般的工作岗位,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以犯罪记录为由拒绝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也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但这里的平等就业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根据自身的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来进行人员筛选。如果岗位对员工的道德品质、信用状况等有较高要求,用人单位以有犯罪记录为由不予录用,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其合理性的。不过,用人单位不能滥用这种权利,进行不合理的歧视。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仅仅因为犯罪记录而不予录用的行为属于不合理歧视,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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