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结完工资后还能进行劳动仲裁吗?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把工资都结清了。但我觉得公司辞退我不太合理,可能存在一些权益问题,比如没有给我相应的补偿。我想知道在工资已经结清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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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辞退且工资结清后,是有可能进行劳动仲裁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方式,就好比是一个“中间人”,帮助双方公平地解决矛盾。当劳动者认为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虽然工资已经结清,但如果存在其他方面的权益纠纷,例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提前通知辞退的代通知金等情况,劳动者依然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比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即使工资结清,只要存在符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争议,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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