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骨折可以获得赔偿吗


工伤没骨折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工伤,简单讲,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都算工伤。 对于工伤没骨折的情况,如果经过认定属于工伤,即便没有骨折,也有相应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就是说受伤去看病、后续康复的花费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出;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因为工伤住院了,会有相应的吃饭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要是去外地看病,路费、住宿费等也能报销。 此外,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也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还有,《工伤保险条例》中提到,员工因伤导致的误工损失,企业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也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段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造成了伤残,哪怕没有骨折,只要达到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就更多了。比如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并且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工伤没骨折也可以获得赔偿,具体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地级市以上行政区,在社保领域用于确定工伤保险等政策的执行范围。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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