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合同生效但未过户,赠 予人去世后还能撤回吗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赠予合同,东西还没过户给对方,结果现在我家里人去世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份赠予合同还能不能撤回啊?我就是担心这个东西本来打算给对方,现在人没了,不知道这个合同还有没有效,能不能把东西留下。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赠予合同生效但未过户,赠予人去世后能否撤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如果赠予合同不属于上述不可撤销的情形,且在赠予人去世前,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从这个角度讲赠予人在生前是有任意撤销权的。然而,赠予人去世后,其本人无法再行使这个权利。
关于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或者代理人是否能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裁判规则:一种观点认为,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主体仅限于赠与人本人,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这是因为法律将任意撤销权限定为赠与人本人,是为了让赠与更符合赠与人意愿,且若赋予继承人任意撤销权,可能导致赠与人生前意思表示难以得到遵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原则上权利义务是一并继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并没有法律规定是专属于人身的权利,因此继承人可以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不过,即便赠与人去世,若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即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且该撤销权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一旦行使法定撤销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