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公证卖给其他人后还能拿去抵押吗?

我把房子公证卖给别人了,但现在我急需一笔钱,想拿这房子去抵押。我不知道在已经公证卖给他人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进行抵押操作,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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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抵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子已经通过公证卖给其他人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再拿去抵押的。我们先来理解一下房屋买卖公证,它其实就是通过公证机构来证明房屋买卖这个行为是真实、合法的。一旦完成公证,卖房人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把房子交给买房人,并且配合办理过户等手续。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不过在房子已经公证卖给他人这种情形下,卖房人如果再将房屋抵押,就很可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和买房人之间的约定。 如果房子公证卖给他人后又去抵押,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对于买房人来说,他们支付了房款,却面临房屋被抵押的风险,其权益会受到损害。买房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卖房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抵押行为损害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买房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抵押行为无效。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在房子已经公证卖给他人后,卖房人不应再将其拿去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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