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三年,可以提前走吗
我刚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提前离开公司。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提前走,要是可以提前走的话,需要走什么流程,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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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了三年,是可以提前走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这种情况下随时都能解除劳动合同。通俗来讲,就是您跟单位好好商量,双方都同意您提前走,那就没问题。 其次,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好比您要提前一个月正式告诉单位您要走,到了三十天后,您就可以离职。这里强调书面形式,是为了留下证据,保障双方权益。如果劳动者尚在试用期以内,依据法律规定,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试用期一般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岗位的时间段,相对正式工作阶段,离职程序更简便些。 另外,要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情况,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还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签了三年劳动合同是可以提前走的,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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