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奶茶店上班没签合同能够说走就走吗
我在一家奶茶店上班有段时间了,可一直没签合同。最近我家里有点急事,想赶紧回去处理,所以就想着能不能直接走人,也不用提前跟老板说。我就想了解下,在没签合同这种情况下,从法律上来说,我能说走就走吗,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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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奶茶店上班未签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说走就走的。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你实际在奶茶店工作了,就与奶茶店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离职一般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是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虽然奶茶店没有与你签合同,这确实属于违法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随意离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要是因为你的突然离职,给奶茶店造成了经济损失,比如影响了店铺正常经营、导致原材料浪费等,奶茶店是有权要求你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你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比如奶茶店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又或者其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了你的权益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出现这些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在决定离职前,最好先看看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如果不存在,建议你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奶茶店,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相关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经济损失:这里指的是因员工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在经营、生产、管理等方面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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