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没签合同辞职可以立即走吗
我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有点急事想马上辞职走人,又怕有什么法律问题。想知道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能不能直接就走,要是直接走了会不会有啥麻烦,对自己的权益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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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没签合同并不一定可以立即走。首先,虽然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实际上为用人单位工作,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处于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不是试用期,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关系。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这些违法行为,服务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提前通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比如该发工资的时候没发或者少发;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没有按照规定给员工交社保;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在高温环境工作却没有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一些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 要是因为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就离职,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损失,比如工作交接不及时导致业务受影响等,劳动者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所以,没签合同也不能随意立即走人,要综合各种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此外,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在离职过程中如果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相关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接受其管理、指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状态。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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