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使用期限到了还能继续居住吗?
我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使用期限,现在快到期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期限到了之后我还能不能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说说这方面的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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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使用期限,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而非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业主的,这意味着你对房子本身拥有永久性的权利。而土地使用权则有一定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对于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表明,当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你不需要额外去办理复杂的手续,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你依然可以合法地居住在该房屋内。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非住宅用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是否能续期以及续期的条件等,要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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