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过期的房屋还可以住吗?
我买了套房子,最近才发现产权快到期了,心里很慌,不知道产权过期后这房子还能不能继续住。要是不能住,我还得重新找地方,这成本太高了。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产权过期的房屋到底还可不可以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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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屋产权其实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房屋所有权是指你对自己购买的房子拥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永久属于你的,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房子不因为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原因倒塌或者灭失,你就一直是房子的主人。 而土地使用权则是有期限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期限也不一样。例如,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等。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居住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如果你购买的是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你仍然可以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虽然目前关于续期费用的具体规定还在进一步完善中,但法律已经明确了自动续期的原则,保障了居民的居住权益。 对于非住宅用地,也就是除了住宅以外的其他用途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时候,就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处理。一般来说,可能需要提前申请续期,并且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如果不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可能会被国家收回,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的归属也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所以,产权过期的房屋能不能住,关键要看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相关规定。如果是住宅,基本上不用担心不能住的问题;如果是非住宅,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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