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买的房子,现在发现房屋使用权快到期了,心里特别着急。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要重新交钱吗?还是有其他的办法?会不会房子就不属于我了?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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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房屋使用权通常指的是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因为房子本身的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如果是住宅用地,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用担心会失去对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利,会自动续期。不过目前对于续期费用的具体规定还没有详细出台,后续会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来执行。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商业、工业等非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来申请续期。如果土地出让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当土地使用权临近到期时,土地使用者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土地使用者不能获得续期批准,但是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的情况除外,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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