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一方还活着是否能继承房屋?

我家有套房子是父母共有的,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世。我和兄弟姐妹都想把父亲那部分房产继承过来,不知道在母亲还活着的情况下,能不能办理继承呢?我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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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父母一方还活着的情况下,关于能否继承房屋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继承和遗产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当父母一方去世,继承才会启动。 如果这套房屋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父母各拥有一半的产权。当其中一方去世时,去世一方所拥有的那一半产权就成为了遗产。这部分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分配。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他们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回到这个问题,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还活着,对于去世一方的那部分房屋产权,子女等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但活着的一方对自己所拥有的那一半产权依然享有权利,这部分不会因为另一方的去世而被继承。并且,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要继承房屋产权,通常需要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比如进行公证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以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所以,父母一方还活着时,子女可以继承去世一方所享有的房屋产权部分,但不能继承活着一方的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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