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父母在世时能办理房产继承吗
我家里有套房子,是父母的。最近我听别人说父母在世不能办房产继承,可我不太确定。想问问在民法典规定下,到底能不能在父母在世的时候办理房产继承啊,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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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父母在世时不能办理房产继承。 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自然人死亡后,由其他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意味着,只有当父母去世后,继承程序才启动。因为继承的首要条件就是产权人死亡,父母在世时,不满足这个基本条件,所以不能办理房产继承。 不过,虽然父母在世不能办理房产继承,但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实现房产产权的转移 ,比如房产赠与、房产买卖等。如果是房产赠与,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要是选择房产买卖,这就是一个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还指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进一步强调了可继承财产的范围和条件。所以总结来说,父母在世不能办理房产继承,但有其他合法途径处理房产产权转移问题。 相关概念: 继承:自然人死亡后,由某人或某些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被继承人:指留有个人合法财产的死者。 遗产: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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