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购用于集体福利的物品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我公司购买了一批物品用于员工集体福利,财务在处理时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拿不准。不清楚税法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想知道外购用于集体福利到底可不可以进行抵扣,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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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中,进项税额抵扣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当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等产生销项税额时,可以用进项税额来抵扣销项税额,从而计算出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然而,对于外购用于集体福利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这是因为集体福利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性质的支出,受益对象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并非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产生应税收入。如果允许这部分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就会导致企业少缴纳增值税,不符合增值税的征收原理。 举个例子,假如一家公司购买了一批水果用于员工下午茶,这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公司在购买水果时支付了相应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但按照规定,这笔进项税额是不能从公司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所以,外购用于集体福利的物品,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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