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购进了一批商品用于集体福利,财务在处理进项税抵扣的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有人说能抵扣,有人说不能。我不太清楚税法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到底可不可以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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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税法规定中,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一般是不可以抵扣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税抵扣的概念。进项税抵扣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销项税中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少交一部分税。但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都能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其目的是为企业内部员工集体使用,并非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产生增值,所以这部分进项税不能用于抵扣销项税。比如企业为员工购买的节日礼品、公司内部食堂采购的食材等,这些都属于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对应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不过,如果购进的货物既用于集体福利,又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能够准确划分各自的进项税额,那么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部分对应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如果无法准确划分,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的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一定要准确判断购进货物的用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处理进项税抵扣问题,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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