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赔偿后还能算工伤吗
在工作的时候出了点状况,对方因为这事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也给了我相应赔偿。但我不确定这还算不算工伤,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能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认定成功了又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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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赔偿与能否认定为工伤并无必然联系。就算已经获得刑事赔偿,只要满足工伤认定条件,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所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而不是是否获得了刑事赔偿。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使已经得到刑事赔偿,依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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