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判决的房产能赠与吗?
我通过法院判决书拿到了一套房产,现在我想把这套房产赠与给我的一个朋友,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得通。我不太清楚判决书判决的房产在赠与方面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和限制,所以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进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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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判决书判决的房产能否赠与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审理终结的民事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当判决书涉及房产归属时,意味着该房产的产权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了确认。 一般来说,只要判决书明确了房产归您所有,并且房产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那么您就拥有对该房产的处分权,而赠与就是处分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您是房产的合法所有者,就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判决书附有条件,例如要求您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处分该房产,或者房产本身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况,那么您的赠与行为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所以,在进行赠与之前,您需要确保房产不存在这些限制情况。 此外,房产赠与还涉及到一系列的手续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这意味着,当您决定将判决书判决的房产赠与他人时,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受赠人名下。只有完成了这些手续,赠与行为才在法律上得到最终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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