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届满可以续签合同吗
我租的房子快到期了,我还挺想继续租的,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续签合同呀?要是能续签,有没有啥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比如续签的期限啥的,不太懂这方面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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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届满是可以续签合同的。简单来说,续签合同就是在原来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建立租赁关系。 当租赁期限届满时,如果一方想要续租,可以和另一方协商续期。要是双方谈妥了,就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在新合同里明确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打个比方,之前你租房子约定了租金、使用范围等内容,续签新合同就可以重新商量这些内容 。 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也不得超过二十年。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租赁期限就变成不定期了。这意味着双方都可以在合理时间通知对方后解除租赁关系。同时,对于房屋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要继续出租,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租到房子的权利。 相关概念: 不定期租赁:就是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关系,双方都能在合理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结束租赁。 优先承租权:房屋租赁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用该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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