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低工资还能再扣社保吗?

我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发的,但是发工资的时候公司扣了社保费,到手的钱就更少了。我不太清楚,这最低工资还能再扣社保吗?我这种情况公司这么做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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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最低工资是否能再扣社保,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关于社保费用的扣除,根据相关规定,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在这些地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后,还可以从这当中扣除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扣除后劳动者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会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如,某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劳动者个人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是300元,那么用人单位按2000元发放工资后,扣除300元社保费,劳动者实际到手1700元,这种情况在该地区如果符合规定就是合法的。 而有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在这些地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要额外为劳动者承担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部分。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到手的工资不能因为扣除社保费而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中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具体到某个地区最低工资能否再扣社保,要依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如果劳动者对工资扣除社保后的金额有疑问,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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