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一方能单独卖掉吗?

我和我爱人一起买了套房子,登记的时候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房子卖掉,但是我爱人不太同意。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能不能自己把这套房子卖出去呢?我挺着急知道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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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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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一方通常不能单独卖掉。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开始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有特殊约定之外,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意味着,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购买的,一方想要单独卖掉,一般是不被允许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也就是不知道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同时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手续,那么另一方就不能再要求追回房子了。不过,另一方可以要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所以,在处理夫妻共同房产时,最好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相关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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