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房资质买房过不了户,房主能否主张违约金?
我把房子卖给别人,签了购房合同,结果后来发现对方没有购房资质,过不了户。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主张让对方给我违约金啊?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了解下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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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购房资质买房过不了户的情况下,房主通常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 首先,在房产交易里,出卖方有向中介方、买受方全面告知房屋各项情况的义务,像房屋性质、登记情况等。而对于购房资格,由于其和合同能否履行紧密相关,且与买受方个人情况关联大,所以买受方自身要事前充分了解,尽到注意义务。中介方作为居间方,也有对房屋情况及资质审查的提示义务。 如果买方明知自己没有购房资质,还和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最后因无资质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违约。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解除的,守约方在解除合同时,仍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房主作为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 要是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就按照约定来主张。要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主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具体数额,法院一般会结合实际情况,比如买方违约给房主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因素来确定违约赔偿的金额。相关概念: 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主要是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另行赔偿对方损失。 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就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也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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