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能否以子女不孝为由收回房产?
我名下的房子是父母之前过户给我的,可最近和父母闹了点矛盾,他们说我不孝,要把房子收回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父母真的能以我不孝这个理由收回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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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是否能以子女不孝为由收回房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子女不孝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比如子女对父母有打骂等严重侵害行为,或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收回房产。 其次,如果房产不是赠与,而是通过买卖等其他方式过户给子女,一般情况下父母不能随意收回房产。因为买卖行为是基于双方的合同约定,在完成过户手续后,房产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子女。除非存在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比如子女欺诈、胁迫父母签订买卖合同等,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进而收回房产。 另外,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关于房产的特殊约定,比如约定子女必须履行某种义务才能拥有房产,而子女没有履行该义务,父母也可以依据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收回房产。总之,父母能否以不孝收回房产,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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