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不让上班能否申请仲裁?


从法律层面来看,病人不让上班这种情况,员工是有可能申请劳动仲裁的,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的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来进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如果员工处于医疗期内,单位不让上班并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员工医疗期已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可能就比较困难,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证明、单位不让上班的通知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要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