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残保金是否可以减免?
我经营着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最近收到了关于残保金缴纳的通知。我不太清楚民办非企业在残保金方面有没有减免政策。我们单位规模不大,运营成本也挺高的,如果能减免残保金,会减轻不少负担。所以想了解一下,民办非企业到底能不能减免残保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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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残保金是否减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虽然这里说的是小微企业,但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果符合类似条件,比如在一定期限内,在职职工数量少且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等,有可能获得减免。 同时,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规定时间内,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按照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所以,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残保金能减免或者不能减免,需要看是否满足上述相关规定中的条件,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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