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残疾人保证金有哪些最新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企业在缴纳残保金时,确实存在一些优惠政策。 首先,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促进其更好地发展。如果您的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符合这个标准,那么在规定时间内就无需缴纳残保金。 其次,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上的企业,实行分档征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再者,企业如果按照规定比例安排了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就业,就可以减免残保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这个比例,就无需缴纳残保金;如果未达到,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缴纳相应金额。 此外,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这一规定限制了残保金的征收额度,避免企业负担过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优惠政策,所以企业还需关注当地的相关规定。同时,企业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准确计算应缴纳的残保金,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