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备案能否取得物权?
我买了套房子,已经完成房产备案了。但我不太清楚,备案之后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取得这套房子的物权了?心里一直有点没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房产备案到底能不能让我获得房子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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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产备案是否能取得物权,首先得了解物权和房产备案这两个概念。物权,简单来讲,就是对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比如你拥有一套房子,你可以自由使用、出租、出售它,别人不能随意干涉,这就是你对房子拥有物权的体现。 而房产备案,它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和买卖行为,要求当事人将房屋相关信息登记在专门的系统中。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政府监管、防止一房多卖等情况发生,保障交易的安全和透明。 在我国,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登记,指的是不动产登记,也就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证书等手续。 房产备案并不等同于不动产登记。备案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它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物权的变动。即使你完成了房产备案,如果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你也不能取得房屋的物权。只有当你按照法律规定,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才在法律上真正取得了房屋的物权。 所以,房产备案不能让你取得物权,要想获得房屋的物权,还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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