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否可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进行建设?
我所在小区的物业最近打算在公共绿地上建一个车棚,也没提前和业主商量。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物业有没有权利占用小区公共绿地搞建设 。
展开


物业一般不可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进行建设。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在法律上属于业主共有财产。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这块绿地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就好比一个大家庭共同拥有一件东西,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个机构能随意处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这就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公共绿地的归属。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确实需要对公共建筑及共用设施的用途进行调整,比如在公共绿地上建设其他设施,必须先向业主大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因为业主大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的组织,只有经过大家的同意,才符合程序。之后,还需要由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要是物业未经授权就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进行建设,这是违法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处以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所以,在您说的这个情况里,如果物业没有经过上述合法程序,他们占用公共绿地建车棚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业主有权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物业停止这种行为。 相关概念: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组织。 法定程序: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步骤和时限等进行的活动程序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