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房是否可以买卖?
我看中了一套公建房,很想购买,但又不确定公建房能不能买卖。要是买了之后出问题,那损失就大了。所以想问问大家,公建房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进行买卖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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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房一般指公有住房,它是由政府或单位建造,分配给职工或居民居住使用的房屋。关于公建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建房是可以买卖的。通常来说,如果公建房已经完成了房改,也就是职工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了该房屋,并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这种经过房改的公建房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条件。经过房改的公建房,其土地性质等方面往往也进行了相应的变更,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交易。 然而,如果公建房没有进行房改,仍然属于公有产权,那么一般是不允许买卖的。这类公建房的产权归政府或单位所有,居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随意买卖没有产权的公建房,会面临很多法律风险,比如买卖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购房者无法取得合法的产权,还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所以,在考虑购买公建房时,一定要先确认该房屋是否已经完成房改并取得合法的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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