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安置房全款付清后是否可以退?

我买了套安置房,已经把全款都付清了。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了,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我这种全款付清的情况还能不能退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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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退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买安置房全款付清后是否可以退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双方在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关于退房的明确约定,比如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购房者有权退房,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若符合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件,购房者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退房。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就要看是否存在法定的退房情形。比如开发商未取得安置房的合法销售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虽然安置房和商品房有所不同,但如果开发商没有合法销售资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另外,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约定或法定的情形,购房者单方面要求退房,可能会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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