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剩余房源是否可以买卖?

最近关注到一些安置房剩余房源,很心动想考虑购买,但又担心其中存在法律风险。不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这些房源能合法买卖,什么情况下又不能,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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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剩余房源能否买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被安置者所获得的安置房具备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书,且未设定特定的使用年限限制,这样的房屋是允许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因为具有房地产权证书意味着房屋所有权明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所有者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包括买卖。例如,一些因城市建设拆迁后,被安置户获得了有正规房产证的安置房,这种就可以正常买卖。 然而,倘若房屋尚未取得任何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者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则这种类型的房屋将被禁止进入交易市场。比如,有些安置房可能土地性质是划拨的,还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或者房屋还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这种情况下是不能买卖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也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总之,在考虑购买安置房剩余房源时,一定要谨慎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等相关信息,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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