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积金追缴期间是否可以走被迫离职?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没给我足额缴纳公积金,我打算让公司补缴。现在处于公积金追缴期间,我实在不想在这公司干了,想知道在这个时候我能不能以被迫离职的方式离开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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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追缴
  • #被迫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积金追缴期间是否可以走被迫离职,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被迫离职”。被迫离职通常是指员工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让员工没办法继续在单位工作下去,从而选择离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这里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是“社会保险费”,而公积金并不等同于社会保险。公积金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管理的,该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但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公积金,劳动者可以被迫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用人单位不仅存在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的问题,还同时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拖欠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等,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依据这些法定情形提出被迫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单纯因为公积金追缴期间就走被迫离职,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直接的依据支持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符合法定被迫离职条件,劳动者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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