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全的房子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买了套房子,后来才知道这房子被保全了。现在我不想买了,想解除购房合同,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我想了解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对于被保全的房子,我能不能解除和卖家签的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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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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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被保全的房子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房子被保全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当房子出现被保全的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买方是有权解除合同的。这就好比两个人事先商量好,一旦出现某种状况,这个约定的事情就可以取消。 而法定解除则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房子被保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比如因为房子被保全,买方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无法正常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么买方就可以依据上述第四种情形,即“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来解除合同。因为卖家将被保全的房子出售,很可能会影响到买方最终获得房屋的完整权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卖家的违约行为。 然而,如果房子虽然被保全,但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比如保全措施并不会导致房屋无法交付或者无法办理过户等,那么就可能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想要解除合同,就需要和卖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的解除意见。若双方协商一致,同样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被保全的房子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要综合考虑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符合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的条件,那么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则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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