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发放加班费吗
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最近经常加班,很是疲惫。想知道单位能不能发加班费,想弄清楚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是能发的话又该怎么发,有没有标准,所以来问问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发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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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可以发放加班费的。 首先,要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加班时,依法享有获得加班费用的权益。 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来说,如果是实施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劳动者,其加班工资的计算应该直接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即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而对于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如教师),加班工资的计算不能直接适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的节假日加班工资计发由各地人事厅(局)制定标准,平时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 。 同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虽然不适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这意味着单位在发放加班费等各项费用时,要遵守相关财经纪律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能出现违规行为。总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加班费,具体标准和操作要根据单位性质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一种事业单位类型,其经费不由国家财政拨款,而是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取得收入来维持运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不同加班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不同比例加班工资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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