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之后还能签三方协议吗?
我已经开始缴纳社保了,但学校还要求签三方协议。我不太清楚交了社保后还能不能签三方协议,签了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也不知道这对我的就业和社保有没有影响,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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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而社保是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从法律角度来讲,交了社保之后仍然是可以签订三方协议的。三方协议主要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其签订并不受是否缴纳社保的限制。三方协议更多的是一种就业意向的约定,在毕业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学校达成的一种初步就业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只要符合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就是有效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毕业生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的效力就会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已经缴纳社保,可能意味着你已经与某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签订三方协议时,要如实向学校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而且,有些学校可能会把三方协议的签订情况与毕业手续等挂钩,所以要及时和学校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对于自己的社保权益也要关注,确保缴纳社保的单位和即将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情况相符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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