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吗?
我买了套小产权房,听说公证能让产权更有保障。但不确定小产权房能不能去公证处公证。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证处会不会给小产权房做公证呢?要是不能,原因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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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关于小产权房能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答案一般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小产权房由于其本身的性质,存在诸多不合法的因素。首先,它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用途有严格限制,一般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村建设,未经合法程序将其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其次,小产权房没有完整的产权,购房者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 公证处的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由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和产权存在不合法、不清晰的情况,不符合公证的要求,所以公证处通常不会为小产权房办理公证。即使进行了所谓的“公证”,这种公证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其风险,谨慎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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