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房本下不来,起诉退房能成功吗?


在多年房本下不来的情况下起诉退房是否能成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它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而开发商多年都未办理,已经构成了违约。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尽快办理房产证。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那么购房者起诉退房很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多年房本下不来,可能导致购房者无法对房屋进行正常的交易、抵押等处分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目的的实现,购房者以此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房),也存在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 不过,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开发商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购房者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等。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本未能按时办理,那么购房者起诉退房可能不会得到支持。所以,购房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