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被辞退如何获得赔偿?


派遣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是违法辞退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辞退派遣工时,不存在法定的辞退理由,也就是违法辞退,比如派遣工没有出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却无正当理由将其辞退,那么用人单位就得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派遣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就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李作为派遣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被违法辞退,他能获得的赔偿金就是3×5000×2 = 30000元 。 其次是因派遣工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被辞退。如果派遣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况,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比如小张作为派遣员工,多次无故旷工,严重违反了单位考勤制度,单位因此将其辞退,这种情况下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最后是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依法辞退。要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辞退派遣工,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和前面提到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派遣员工遇到被辞退的情况,和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辞退通知、工作记录、工资条等,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