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休了年假,还能休例休吗?
我这个月已经休了年假,但是按照公司之前的规定,每个月还有固定的例休。我想知道,在已经休了年假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正常享受例休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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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年假和例休的概念。年假,也就是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规定的员工享有的一种休息权利,根据员工累计工作的时长不同,享有的年假天数也不一样。而例休通常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管理制度,给员工安排的固定休息时间,比如每周固定的休息日等。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年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假期。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说明,例休也是员工应当享有的基本休息权益。 一般来说,年假和例休是不同性质的假期。年假是基于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的额外休息福利,而例休是保障员工基本休息需求的常规安排。所以,通常情况下,员工休了年假之后,依然可以享受例休。不过,具体情况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影响,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已经休了年假为由,剥夺员工的例休权利,那么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保障自己的合法休息权益;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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