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薪时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都成问题。我想知道在这种欠薪的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解除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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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薪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这涉及到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的解除权。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出现欠薪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利主动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其次,当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欠薪而解除劳动关系后,还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获得经济补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劳动者不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能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当遇到用人单位欠薪的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维护自己获得经济补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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