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按时发工资了,生活都成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我能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不能让公司给我赔偿?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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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比如,合同约定每月15号发工资,但用人单位总是拖延到月底甚至更晚才发,或者发放的工资数额少于应发数额,这些都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工资流水明细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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