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出医药费时可以先用医保吗?
之前我和别人发生了冲突,对方把我打伤了,但对方就是不肯出医药费。现在我看病需要花钱,我在想能不能先用医保来支付这些费用呢?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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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不出医药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先用医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保的使用规则。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是应当由对方承担的医疗费用,正常情况下医保是不应该支付的。因为医保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非由第三方责任导致的疾病或伤害时的医疗费用支出。比如,自己生病、意外受伤等没有明确第三方责任的情况。 但是,如果对方不出医药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医保可以先行支付。比如,你已经明确告知医保部门这是由第三方导致的伤害,并且能证明对方拒绝支付费用。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会取得向对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是医保部门会去要求对方偿还这笔费用。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你直接使用医保报销,而没有如实告知是第三方责任导致的伤害,这可能会被认定为骗保行为。骗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遇到对方不出医药费的情况,建议你先通过合法途径,比如与对方协商、报警、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如果实在无法获得对方支付,再按照医保部门的规定申请医保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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