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遗嘱公证书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过户?
我手里有一份遗嘱公证书,上面写明房产由我继承。我想去办理房产过户,但不清楚光凭这份遗嘱公证书行不行。我担心还需要其他手续或者文件,要是没准备全,跑来跑去很麻烦。所以想问问,持遗嘱公证书到底能不能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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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持遗嘱公证书通常是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遗嘱公证书,它是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而出具的法律文书,简单说就是证明这份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不过,要办理房产过户,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仅有遗嘱公证书还不够,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并且,可能还会面临其他情况。如果有其他继承人对这份遗嘱存在争议,那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确定遗嘱的效力和房产的归属。只有在遗嘱效力确定,所有必要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才可以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持遗嘱公证书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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