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赔偿后能撤销吗?


工伤申请赔偿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工伤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约定赔偿事项的协议。当出现法定情形时,该协议可以被撤销。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种可撤销的情形: - **重大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劳动者对工伤的伤残等级、赔偿项目等存在错误认识,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基础上签订了赔偿协议,之后发现实际情况与自己当初的理解有很大偏差,就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 **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工伤的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的赔偿信息,诱使劳动者签订了不公平的赔偿协议,劳动者在得知真相后,可以申请撤销该协议。 - **胁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后续工资等手段威胁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或拿到应得的工资,不得已签订了协议,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撤销。 - **显失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工伤赔偿中,如果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例如,劳动者因工伤导致伤残,依法应获得较高的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但赔偿协议中给予的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标准,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撤销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撤销工伤赔偿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相关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