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能否赔偿财产损失?


工伤是可以赔偿财产损失的,这是基于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目的,即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权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赔偿内容及法律依据: 赔偿内容方面,主要有以下这些: - **医疗费用**:因工伤产生的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相关法律依据可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的,可获得相应的伤残津贴,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规定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从一级伤残的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7个月本人工资不等。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这两项补助金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些内容在《工伤保险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均有明确规定。 总之,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关赔偿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标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