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有什么规定?

我有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最近收到物业催缴全额物业费的通知。我觉得房子没住人,没享受到那么多物业服务,应该少交点。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对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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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置房物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对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然而,对于空置房是否减免物业费,《民法典》并没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空置房物业费进行规范。例如有些地方规定,空置房业主可向物业申请物业费减免,减免幅度一般在10% - 30%之间。这是因为虽然房屋空置,但物业服务企业依然为整个小区提供了诸如安保、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服务,业主不能以未实际居住为由完全不缴纳物业费。 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空置房应该减免物业费,可以先查看当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看是否有明确规定。若有,可依据规定与物业进行协商。若当地没有相关规定,业主也可以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看能否就减免事宜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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