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社保并轨有哪些细则?
我是一名公务员,听说现在实行社保并轨了,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细则内容。比如缴纳比例、养老金计算方式这些方面都有啥变化,很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受到影响,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细则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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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社保并轨指的是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制度上实现统一,改变过去公务员享受单独的退休保障制度,而与企业职工一样参加社会保险。这一举措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从缴纳比例来看,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同时,按照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在养老金待遇计算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指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他们仍按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新人”指改革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中人”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为了确保“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还设立了10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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