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食堂承包后转包没签合同,转包亏损该算谁的,中介有责任吗?
我承包了高校食堂后又转包出去了,但是当时没签合同。现在转包那边出现了亏损,我就很纠结这个亏损到底该算谁的。而且当时转包还找了中介,也不清楚中介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责任。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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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佐证材料,如录音、录像,或是其他的人证物证等,来证实双方确已达成有关转包协议内容的共识,那么这同样应当被视为实际生效的合同关系。 关于转包亏损算谁的问题,这得看双方具体约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如果能证明双方对亏损承担有过约定,按照约定来。若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经营本身存在风险,实际经营的转包方通常要对自己经营期间的亏损负责。但要是能证明原承包方存在过错,比如隐瞒重要信息等,原承包方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再说中介责任,中介的责任取决于其在转包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如果中介在促成转包时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过错行为,导致转包方亏损,那么中介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中介明知食堂存在某些影响经营的重大问题却没有告知转包方。但如果中介只是正常提供信息、促成交易,没有过错行为,通常不承担亏损责任 。 总之,由于没签合同,具体责任认定关键在于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对各方行为的综合判断。若有争议,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是可行的办法。 相关概念: 实际生效的合同关系:就是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通过各种证据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和书面合同类似的约定并实际履行,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就被看作合同是有效的。 过错行为:就是一方在某件事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比如故意隐瞒、欺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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