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职员工生大病公司是否有赔偿?

我是一名在职员工,最近生了大病,花费了很多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没有义务给我赔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有哪些,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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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大病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职员工生大病,公司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医疗期方面来说。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在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医疗费用。如果公司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了医疗保险,那么员工生大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那么公司需要承担原本可以由医保报销的那部分费用。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另外,如果员工所患的大病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比如职业病,那么就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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