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没犯什么错,今天突然就被公司通知辞退了。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无理由辞退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样给我赔偿呢?我在这工作挺久了,也挺重视这份工作的,现在突然这样我很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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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时,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而经济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的具有惩罚性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举个例子,假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3个月,你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按照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3年零3个月可按3.5年计算,经济补偿为3.5×5000 = 17500元。而因为公司是无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即17500×2 = 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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